6月2日,長江商報記者就收購失敗后的相關問題多次致電天弘激光,該公司董秘辦以“開會”等原因,表示稍后將回復,但截至記者發稿,未獲得任何回復。
長期從事新三板研究的業內人士陳文博向長江商報記者表示,天弘激光上市排隊期漫長,該公司可利用這段時間補足短板,不過收購失敗后,公司短期內想突破技術瓶頸困難很大,對業績和IPO的影響肯定也較大。
收購終止,復牌股價大跌21.82%
企業一旦宣布擬IPO,市場便開始極力追捧,這似乎成了資本市場鐵定的規律。然而,凡事都有例外。5月26日,停牌近兩年的天弘激光發布復牌公告,表示將自5月31日起恢復轉讓。資料顯示,天弘激光上一次有交易記錄還是2016年4月18日,此后公司因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停牌至今。
與發布復牌公告同時,天弘激光宣布,與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近日簽署IPO財務顧問框架協議。簽約雙方均表示,希望通過長期合作的關系,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建立長期穩定合作關系,積極籌備與開展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并上市的相關事宜。
巧合的是,5月30日,全國股轉系統消息稱,天弘激光入選新三板創新層。雙重利好消息,并未阻止天弘激光股價下跌。5月31日,天弘激光開盤大跌,當日收于5.77元,跌幅達21.82%。
6月2日,資產管理分析師劉廣文向長江商報記者表示,企業簽署IPO框架協議,并未進入實際操作層面,一般不需要對外披露,“不排除天弘激光借此提高股價的可能。”
資料顯示,天弘激光屬于新三板“老牌”企業,于2014年1月24日掛牌,當年8月25日轉為做市交易,主營業務為工業激光加工設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天弘激光2014年、2015年和2016年的營業收入分別為1.46億元、1.68億元和1.94億元,凈利潤分別為 1414.26萬元、1907.34萬元和2277.7萬元。
實際上,天弘激光擔心股票下跌也不無道理。5月24日,在發布復牌公告的前兩天,天弘激光發布重大資產重組進展公告稱,因市場變化和政策環境的影響,公司經與交易對手方、各中介機構等對重組方案的反復論證,結合公司發展戰略目標,基于維護公司利益及全體股東利益的考慮,現階段無法繼續按原有方案推進重大資產重組,經交易各方友好協商一致,決定終止此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市場上“重大資產重組失敗后,復牌大概率會大跌”的說法得以應驗,而天弘激光公告中的“重大資產重組”,指的是兩年來收購逸飛激光一事。
一樁兩方均看重的收購案
“天弘激光的激光切割系統等六大業務領域中,激光焊接方面相對較弱。而逸飛激光是激光焊接領域專業公司,因此收購逸飛激光主要是為了補強天弘激光在激光焊接方面的短板。”天弘激光董事長金朝龍曾公開表示,對于該公司而言,收購逸飛激光算是一個重大的事件,補充了激光焊接領域的短板。
技術不足,并購來湊,這是企業需求快速發展的明智之舉。
2015年6月17日,天弘激光發布重大資產重組股票暫停轉讓公告,并稱將不晚于9月17日開市時起恢復轉讓交易。然而,5個月后停牌依舊。11月19日,天弘激光發布擬收購逸飛激光100%股權評估項目評估報告等公告顯示,公司擬向逸飛激光的全體股東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其持有的逸飛激光100%的股權,收購標的總計金額為2.3億元,其中股權支付88%,現金支付12%;完成收購后再對逸飛激光增資1000萬元,總交易金額2.4億元。
當年,天弘激光擬收購逸飛激光還被列為2015年全球激光產業十大收購案。“逸飛激光的動力電池焊接自動化技術與全面解決方案,獲得了廣大新能源動力電池企業與汽車企業的認可,并形成了絕優勢。”天弘激光聘請的重組顧問方偉基與并購董事長夏緯文曾公開表示。
對于逸飛激光而言,此次被收購也誠意十足,甚至簽下“對賭協議”。
根據雙方2015年11月簽署的《獨立財務顧問報告書》,逸飛激光2015年、2016年、2017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分別不低于1200萬元、1800萬元、2750萬元,三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累計不低于5750萬元。
如果逸飛激光沒有達到要求,將面臨“苛刻”的懲罰,其中一條為交易對方以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天弘激光股份或現金進行補償,補償股份或補償現金金額以本次認購的天弘激光股份數或股份數*9.41元/股對應的金額(扣除相應的所得稅)為上限。
不僅如此,交易對方將于天弘激光2017年度審計報告出具后三十日內,就其實際凈利潤數與承諾凈利潤數的差額部分計算出2015—2017年三年應予補償的股份或現金金額,該等應補償的股份由天弘激光方以1元的價格進行回購并予以注銷。
數據顯示,逸飛激光2014年、2015年分別實現凈利潤669萬元、1228萬元,其中2015年超過業績承諾數額。
短期內突破技術瓶頸或十分困難
資料顯示,逸飛激光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在激光焊接裝備制造領域有深度耕耘和成就的企業,其激光焊接裝備市場占有率在國內名列前茅,主要產品應用在消費電子、家電、鋰電池、汽車制造等領域。
然而,2016年2月26日,天弘激光此次重大資產重組方案發行對象中包含持股平臺,不符合《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問答——定向發行(二)》的要求,重組方案需要進行調整。
長期從事新三板研究的業內人士陳文博向長江商報記者介紹,根據《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為保障股權清晰、防范融資風險,單純以認購股份為目的而設立的公司法人、合伙企業等持股平臺,不具有實際經營業務的,不符合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不得參與非上市公眾公司的股份發行。
當年4月份,天弘激光重新召開相關會議審議通過調整后的重組方案,并于4月22日在全國股轉系統指定信息披露平臺進行了首次信息披露。
按照天弘激光的規劃,公司2016年初計劃通過完成與逸飛激光的并購重組,合并后實現2016年整體業績翻番增長。
實際上,在加緊收購逸飛激光的同時,天弘激光還與TRUMPF Pte Ltd.(下稱“通快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簽署了《合作意向備忘錄》,雙方有意就有關激光打標、激光微加工及與前兩項相關的自動化系統業務開展合作。
通快公司是金屬板材加工以及工業激光用途機械工具的全球技術和市場領導企業——TRUMPF GmbH + CO.KG.的關聯公司。
雙方擬在蘇州開展激光業務合作,經雙方初步商議,擬由天弘激光出資成立一家新公司,新公司將承接經雙方確認的天弘激光相關激光業務資產。
新的合作協議尚未落地,舊的收購計劃也告吹,天弘激光選擇自力更生。
天弘激光年報表示,近兩年國家對新能源汽車提供政策支持,公司在與逸飛激光并購重組事項中, 因時間周期長且具有不確定性,為抓住市場機遇,公司計劃在2017年重點投入人力、資金開展動力電池自動化焊接生產線的研制和產業化。
陳文博認為,天弘激光的收購時間不短,也投入了巨大的精力,最后未能成功實在可惜,“上市排隊期漫長,該公司可利用這段時間補足短板。不過,收購失敗后,公司短期內想突破技術瓶頸困難很大,對業績和IPO的影響肯定也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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