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廣東省激光行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黨建工作,進一步推進激光事業發展,依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的通知》(中辦發〔2015〕51號)、《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的通知》、《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我省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粵辦發〔2016〕8號)文件精神,凡社會組織工作人員中有3名以上(含3名)中共正式黨員,須成立黨的基層組織。
2017年9月3日協會黨支部籌備工作會議在東莞辦事中心舉行,推薦洪強同為廣東省激光行業協會支部書記候選人,現經省社會組織局審批通過。于2017年11月3日在廣州召開黨員大會,根據《選舉辦法》,洪強同志全票當選為中共廣東省激光行業協會支部書記。
為開好本次黨員大會,我會成立了由1名本組織主要負責人和2名黨員代表組成的黨員大會工作籌備組,研究擬定了黨員大會議程、《選舉辦法(草案)》,并負責黨員大會的組織安排工作。
新任黨支部書記洪強表示:自己雖然年齡大、已退休,但會認真負責地做好支部工作,做好傳、幫、帶。今后要加強支部建設,發揮火車頭作用,把普及科學,發展激光事業工作與黨的十九大精神和黨的中心工作結合起來,為實現黨的宏偉目標“中國夢”而努力奮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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