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圖蟲
記者|張喬遇
近日,福建海創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海創光電或公司)闖關上交所科創板已回復一輪問詢函,興業證券為保薦機構。
海創光電的產品主要包括激光光學元器件及激光模組。2020年至2022年(報告期),海創光電的營業收入分別為2.48億元、3.73億元、6.06億元;扣非后凈利潤分別為2300.31萬元、4272.55萬元和5553.44萬元。
發行前,公司股權較為分散,實際控制人合計持有的表決權比例未超過30%,上市后將進一步降低。除此之外,海創光電報告期各期披露的產量還數據存在前后不一致的情況。
前后產量數據“打架”
海創光電共形成四大業務板塊,即激光雷達業務(激光雷達光源模組、激光雷達接收模組、激光雷達光學元器件)、工業激光業務(半導體激光器元件、激光加工頭元件、光纖激光隔離器等)、光通訊業務(光通訊光學元件、光學鍍膜服務)、生物醫療及其他業務領域(對應業務領域光學元器件)。公司產品終端應用場景包括自動駕駛、激光切割、光網絡或數據中心、內窺鏡等。
2022年,受下游智能汽車產業快速發展的推動,海創光電激光雷達業務收入大增593.42%至3.09億元,占比從上年11.95%一躍至51.18%,而前兩年收入占比過半的工業激光業務收入卻同比下滑16.01%。
值得注意的是,招股說明書披露的激光雷達光源模組、激光雷達接收模組的產能利用率口徑中的產量與產銷率口徑中的產量存在數據“打架”情況。
具體來看,公司在產能利用率口徑下披露的2020年至2022年海創光電激光雷達光源模組產量分別為608.00件、6589.00件和21.89萬件。但在產銷率口徑下披露的2020年至2022年激光雷達光源模組產量分別為875件、7875件和21.94萬件,差額分別為207件、1286件、469件。
圖片來源:招股書圖片來源:招股書
公司在產能利用率口徑下披露2022年激光雷達接收模組產量為20348件,但在產銷率口徑下披露的激光雷達接收模組產量為20565件,相差217件,且在產銷率口徑下還披露了2021年產量為332件,卻未在產能利用率口徑下披露,原因何在?
圖片來源:招股書
對于這部分差異,公司表示,產銷率計算考慮呈現不同業務領域主要產品的產銷情況,分業務領域并按主要產品類型口徑統計報告期各期實際產量及銷量進而計算產銷率,產能利用率的計算主要考慮公司產品生產工序、設備投入及生產基地設置,計算口徑不同。
產能利用率中激光雷達光源模組及激光雷達接收模組的產量小于產銷率中相關產品數量,主要系產能利用率的計算系以關鍵設備產能為基礎并以主要產品為范圍進行統計計算,相關產品早期少量試制階段尚未購置專用設備以及部分產量較小的非主要產品以手工裝配為主,未納入產能利用率的產量計算范圍。
多項專利為繼受取得
2016年3月17日,海創光電在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設立,設立時公司注冊資本1000萬元。
根據申報材料,海創光電成立初期產品主要應用于光通訊、工業激光領域,開發出半導體激光慢軸準直鏡和光纖激光隔離器產品。2018年以來,海創光電開始研發激光雷達相關產品,2019年底公司開始將生物醫療作為新拓展方向。
截至2023年2月28日,海創光電已擁有132項專利權,其中15項為發明專利,117項為實用新型專利。需要指出的是,前述專利中存在35項專利為繼受取得,除此之外,海創光電核心技術中有3項系專有技術,未申請相關專利。
界面新聞記者注意到,公司繼受取得的35項專利中,有3項專利系發明專利,其中2項為2020年以15萬元轉讓價款從天津大學處受讓得來,其余繼受取得的專利均系公司當時子公司福州海創、科思捷變更而來。這兩家公司于2021年被母公司吸收合并后先后注銷。
對于公司專利以實用新型專利為主,發明專利較少的原因,海創光電稱一方面系公司成立時間較短,在工藝流程、訣竅、經驗等方面總結凝練后才形成相關核心技術;另一方面,若將該等核心技術申請為專利,則需要對相關專利的技術方案、技術特征等信息進行公開,存在削弱公司核心技術優勢的風險。
實控人控制權較弱
值得注意的是,海創光電的股權結構較為分散。公司實際控制人為凌吉武,本次發行前,凌吉武直接持有公司僅2.65%的股權。同時,凌吉武持有公司控股股東福州融普66.67%的股權,通過福州融普控制公司25.79%的表決權。
因此,凌吉武直接和間接合計控制海創光電28.44%的表決權,不足30%,如完成A股首次公開發行上市后,實際控制人控制海創光電的表決權比例將進一步攤薄,凌吉武如何保持控制權的穩定性?
需要指出的是,海創光電部分董監高還通過直接及控股股東間接持有海創光電股份。
具體來看,公司副總經理林斌直接持有公司2.65%股權,持有福州融普13.33%股權;董事王洪瑞直接持有公司0.88%股權,持有福州融普6.67%股權;董事、副總經理張哨峰直接持有公司0.88%股權,持有福州融普13.33%股權。
上述3人及凌吉武均系海創光電創始團隊。此外,閩侯海眾、閩侯海聯為海創光電的員工持股平臺,持有公司10.56%股權,凌吉武等創始團隊均在其中持有份額,同時生產人員林庚擔任閩侯海聯的執行事務合伙人。
圖片來源:招股書
發行前,海創光電的第二、第四大股東分別是福州奧普達、福州科高,持股比例分別為11.05%、7.37%。其中,公司董事、銷售總監陳勝、銷售人員王青云、生產人員朱新華分別持有福州奧普達48.00%、47.00%、5.00%股權;生產計劃及供應鏈總監高曉立、生產人員林庚及鄭景鋒分別持有福州科高40.00%、30.00%、30.00%的股權。
創始團隊、員工持股平臺及福州奧普達、福州科高是否構成對公司的共同控制?公司表示,為確保海創光電控制權穩定,持有海創光電5%以上股份的股東閩侯海眾(包括閩侯海聯)、福州奧普達及福州科高已分別出具《關于不謀求控制權的承諾函》。
不僅如此,凌吉武在股權、董事會構成及決策、海創光電重大經營決策、高級管理人員任免方面能夠對海創光電產生重大影響,凌吉武能夠單獨通過實施控制權即可實現有效決策;同時,相關方也不符合共同控制的構成條件。
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