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國“兩會”在京召開,今年作為實施“十二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人們對“兩會”給予了更多關注,“惠民生”、“提升人民生活幸福感”等成了人們熱議的話題。環境問題已經成了重大的民生問題,成為影響人民生活幸福感的重要因素。
近年來,各地爆發的環境事故此起彼伏,環境問題已經嚴重的影響到居民的生存與生活,盡管國家不斷推出環保政策,對環境污染的治理力度不斷加強,仍然無法有效緩解目前的行業現狀。出現這種情況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首先,由于前期環保工作的疏忽,在環境污染度過潛伏期后,現階段恐將進入事故爆發高峰期,這與環境污染的滯后性、隱蔽性密切相關。
其次,雖然現階段環境監控取得了一定的成就,環境污染事故的總量在減少,但是卻極易出現爆發性的特大環境事故,這主要與監管漏洞有關;再次,地方政府作為不一,掌一屆權,做一屆事,對于持續性的環境治理,更多的是前人種樹,后人乘涼的效果,在以政績考核為中心的今天,社會效益難以撼動地方政府犧牲經濟效益。
解決環境問題往往會跟地方經濟利益聯系在一起。解決醫療、教育、住房、社保、基礎設施建設等問題,需要大量的政府資金,為了滿足這部分支出,需要招商引資發展經濟,在這個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遭遇環境問題。解決環境問題不但需要企業和政府的投入,還需要限制重污染企業的發展。
針對以上問題,環保部在十一五期間做了大量的工作,從節能減排的成效可以看出我國在環境問題上的重視程度。十二五期間,環保工作的開展更多的是深入到各行各業,實現產業結構的調整與升級,同時,利用經濟杠桿的作用,切實引導環保工作進入良性發展的循環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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