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產業是國民經濟重要的支柱產業,也是體現國家競爭力的標志性產業。節能與 新能源汽車基于驅動技術的重大升級和轉型,是汽車產業應對能源安全、氣候變化 和結構升級問題的重要突破口,將成為推動世界經濟增長的重要新興產業之一。我 國已成為世界第一汽車產銷國,在今后較長一段時期我國汽車產銷量還將保持快速 增長勢頭, 預計到 2020 年汽車保有量將超過 2 億輛, 按當前汽車燃油經濟性水平估 計, 車用燃油年消耗量將突破 4 億噸, 由此帶來的能源安全和環境問題將更加突出, 產業技術轉型升級壓力巨大。大力發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加快推進節能與新能源 汽車的產業化進程,既是有效應對能源和環境挑戰,實現中國汽車產業可持續發展 的必然選擇,也是把握戰略機遇,縮短與先進國家差距,實現汽車產業跨越式發展 的重要舉措。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節能減排和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總體要 求,特制定本規劃。規劃期為 2011-2020 年。 一、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現狀及面臨的形勢 我國新能源汽車已具備一定的研發和產業化基礎。 通過近 10 年的自主研發和示范運 行,我國在動力電池、驅動電機、電子控制和系統集成等關鍵技術領域取得明顯進 步,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開始小規模投放市場。燃料電池技術水平不 斷提高,燃料電池汽車示范考核逐步深入。但是,新能源汽車及核心零部件技術還 有待進一步突破,產業化和市場化仍面臨著產品成本較高、社會配套體系不完善等 諸多挑戰。 傳統汽車節能技術應用范圍不斷擴大。通過實施不斷嚴格的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 標準,應用先進內燃機、高效變速器、輕量化和優化設計等節能技術,我國汽車平 均油耗明顯降低?;旌蟿恿ζ囬_始進入市場,極大促進了傳統汽車產業的技術升 級。天然氣汽車技術基本成熟,初步實現產業化,形成了一定市場規模。但是與國 際先進水平相比, 我國的單車油耗水平仍然偏高, 汽車節能核心技術尚未完全掌握, 汽車產品結構也有待于進一步調整、優化。 發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已成為全球汽車工業應對能源和環境問題的共同選擇。新能 源汽車代表汽車工業的發展方向,近年來國際新能源汽車技術加速發展,對未來汽 車產業競爭制高點的爭奪已全面展開。加強科技攻堅,加快培育新能源汽車產業, 是促進我國汽車工業長遠發展的必然選擇。同時,傳統汽車仍將在較長一段時期占 據市場主導地位,以混合動力汽車為代表的節能汽車技術基本成熟,當前可以起到 明顯的節油效果。堅定不移地全面掌握傳統汽車節能技術,推廣普及節能汽車,是 進一步提高我國汽車燃油經濟性的現實要求。 二、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 (一) 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國家節能減排和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總體要求, 大力發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堅持“突出重點,創新驅動,加快應用,協調發展”的 指導方針,以純電動汽車(純電驅動)為我國汽車工業轉型的主要戰略取向,重點 突破動力電池、電機和電控技術,推進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產業化,
實現我國汽車工業跨越式發展。近期以混合動力汽車為重點,大力推廣普及節能汽 車,逐步提高我國汽車燃油經濟性水平;加強自主創新,掌握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關 鍵核心技術,增強產業自主發展能力;以試點示范為突破口,發揮政策法規對市場 的引導作用,逐步提高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的應用范圍和應用規模;加快培育節能與 新能源汽車產業鏈,完善產業布局,推進充電設施、電池回收利用、資源開發利用 等方面的協同發展。 (二) 基本原則 堅持推動產業轉型與加快技術升級相結合。重點發展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 汽車,加快推動汽車工業轉型。同時,堅持統籌兼顧,大力發展節能汽車,持續跟 蹤研究燃料電池汽車技術,因地制宜、適度發展替代燃料汽車。 (怎么轉型?怎么升 級) 堅持自主發展與開放合作相結合。將技術創新作為推動我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 發展的主要動力,既要大力推進自主創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標準和 品牌,也要充分利用全球創新資源,通過多種合作機制,多層次、多渠道推進國際 科技合作與交流。 (如何開放合作?) 堅持政策引導與市場推動相結合。在產業培育期,采取財稅等一攬子扶持政策, (怎 么支持)聚集科技和產業資源,引導市場消費,促進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的開發、生 產和應用。 進入產業成熟期后, 將主要發揮市場機制作用, 以市場為導向配置資源。 堅持產業鏈培育與應用環境建設相結合。 以整車為龍頭, 培育帶動動力電池、 電機、 電控及其關鍵材料和元器件、 先進內燃機、 高效變速器、 汽車電子等產業鏈的發展; 以基礎設施建設為保障,營造有利于新能源汽車應用推廣的使用環境,形成完善的 社會配套體系,系統推進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 三、發展目標 (一) 總體目標 經過 10 年努力,建立起較為完整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體系, 掌握具有自主知識 產權的整車和關鍵零部件核心技術,具備自主發展能力,整體技術達到國際先進水 平。培育形成若干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整車和關鍵零部件企業 集團。2020 年,新能源汽車累計產銷量達到 500 萬輛,中/重度混合動力乘用車占 乘用車年產銷量的 50%以上,我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規模位居世界前列。 (二) 階段目標 到 2015 年,新能源汽車初步實現產業化。動力電池、電機、電控等關鍵零部件核心 技術實現自主化;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市場保有量達到 50 萬輛以上; 初步形成與市場規模相適應的基礎設施體系; 動力電池系統能量密度達到 120 瓦時/ 公斤以上,成本降低至 2 元/瓦時,循環壽命穩定達到 2000 次或 10 年以上;電驅動 系統功率密度達到 2.5 千瓦/公斤,成本降至 200 元/千瓦。
混合動力汽車實現產業化。基本掌握先進內燃機、自動變速器、汽車電子、輕量化 材料等關鍵技術;具有自動起停功能的微混系統成為乘用車標準配置,中/重度混合 動力乘用車保有量達到 100 萬輛;乘用車新車平均油耗達到 5.9 升/百公里。 到 2020 年, 新能源汽車實現產業化。 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及關鍵零部件技術達到國際 先進水平;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市場保有量達到 500 萬輛;充電設施 網絡滿足純電動汽車城際間和區域化運行需要 (太空洞) ;動力電池系統能量密度達 到 200 瓦時/公斤,成本降至 1.5 元/瓦時;驅動電機平臺技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燃 料電池汽車技術與國際同步發展。 混合動力汽車大規模普及。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先進內燃機、自動變速器、汽車電 子、輕量化材料廣泛應用;中/重度混合動力乘用車占乘用車年產銷量的 50%以上; 汽車燃油經濟性整體水平與國際先進水平接軌,乘用車新車平均油耗達到 4.5 升/百 公里。 四、主要任務 (一) 全面構建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共性技術研發平臺 集中全行業科技資源,共同開展系統集成、動力總成、電磁兼容、高壓安全等關鍵 共性技術研究,加快建立先進的整車設計與開發流程。重點支持骨干整車企業聯合 開發純電動乘用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共用車型平臺、混合動力商用車動力系 統平臺,以及先進汽車節能共性技術平臺,全面提升我國汽車工業整體水平。 建設若干國家級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及零部件研究試驗基地,加強新能源汽車國家工 程實驗室建設。建立全行業共享的測試平臺和產品開發數據庫。 建立有效的共性技術平臺共享機制。根據“整合、共享、完善、提高”的原則,借鑒 國外成功經驗,針對不同類型共性技術平臺的特點,采用靈活多樣的共享模式,打 破目前相互封閉、重復分散的格局。 (二) 重點突破動力電池技術瓶頸 突破動力電池核心技術,提高電池性能和壽命,降低成本。開發新型正極材料和高 容量合金負極材料,加強電池管理可靠性研究和輕量化設計,提高電池比能量;重 點開展電池優化設計、工藝創新和裝備改進,提高電池及關鍵材料的生產一致性; 開發電池自激活電壓控制和熱控制等新技術,提高電池安全性;以改進電極材料循 環性為重點開發長壽命電池體系;提升電池材料低成本制備技術,推進電池零配件 和系統組合件的標準化和規模化,降低成本。 加快推進動力電池關鍵材料和生產裝備自主化。重點支持具有技術基礎和發展潛力 的企業, 自主研發和生產鋰離子電池正負極材料、 隔膜、 電解質等關鍵材料。 同時, 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裝備制造企業,自主研制動力電池及關鍵材料的生產、控制與 檢測裝備,打破國外壟斷。#p#分頁標題#e#
依托國家級動力電池研究試驗基地,建立動力電池技術發展體系,開展下一代高比 能動力電池新材料、新體系的前瞻性研究,以及新結構、新工藝等應用技術研究, 取得核心知識產權。 (三) 建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自主發展體系 全面突破和掌握高效動力總成、汽車輕量化、低阻零部件等先進節能技術。掌握柴 油機高壓共軌,汽油機缸內直噴、稀薄燃燒、渦輪增壓等高效內燃機技術;六檔及 以上手動和自動變速器、雙離合器式自動變速器和無級自動變速器、商用車自動控 制機械變速器技術;高強度鋼、輕質合金材料、塑料復合材料等材料技術和激光拼 焊等先進成型技術。突破機電耦合、能量回收等混合動力汽車關鍵技術,實現混合 動力專用發動機自主研發和生產。 建立和完善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自主研發能力。重點支持有條件的企業自主研發 驅動電機硅鋼片、IGBT、關鍵傳感器、高性能絕緣材料和永磁材料等核心零部件技 術,以及相關檢測、制造裝備。突破電動化總成控制系統(電動空調、電動轉向、 制動能量回饋控制系統) 、整車分布式控制系統, 掌握基于新型電機集成驅動的底盤 動力學控制、整車控制系統、智能交通、車網融合(V2G)等前沿技術。掌握燃料 電池電堆、燃料電池發動機及其關鍵材料、部件等關鍵技術。 (四) 扎實推進節能與新能源汽車試點示范 深入開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試點示范,進行產品試驗驗證和技術經濟評價,提升產 品技術水平;研究配套鼓勵政策,探索建立具有商業可行性的市場推廣模式,協調 發展充電設施;努力擴大市場規模,形成試點帶動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的良性循環 機制,建立有利于公平競爭的開放市場環境。 繼續做好公共服務領域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以公交、出租、公務、 環衛、 郵政、 城市物流用車和企業通勤車輛等為重點, 加快推廣節能與新能源汽車, 逐步擴大試點規模,到 2015 年,試點城市數量達到 30 個以上。 積極推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支持探索“裸車”銷售、電池租賃、整車租 賃等多種推廣模式,建立新能源汽車租賃服務、二手車交易、電池梯次利用與回收 再利用體系,形成一批優質的新能源汽車服務企業和專業的電池回收企業。適時擴 大試點城市數量,到 2015 年,試點城市數量達到 20 個以上。 選擇 2 至 3 個典型城市,組織開展小型低速純電動汽車示范運行,重點對城市交通 體系影響和節能減排效果進行研究評價,同時開展相關政策法規研究。 持續開展燃料電池汽車商業化示范運行, 重點考核燃料電池系統的可靠性和耐久性, 帶動氫的制備、儲運、加注技術同步發展。 (五) 健全標準體系
加強標準自主研究,健全完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標準體系。研究制定節能與新能源 汽車安全、能耗、排放試驗評價方法及限值標準;研究制定動力電池系統、動力總 成系統、電控系統等關鍵部件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耐久性評價標準;研究制定各類 充電設施、設備的設計規范,及其安全、能耗、電磁兼容等相關技術標準。不斷提 高乘用車燃料消耗量國家限值標準;制定并實施中重型商用車燃料消耗量檢測方法 和限值標準。2012 年前,基本建立與產業發展和能源規劃相適應的節能與新能源汽 車及充電設施標準體系。積極參與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國際標準化研究和制定。 (六) 開展充電設施建設 根據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制定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總體發展規劃,制 定充電設施設計和建設規范,推進標準化。在產業發展初期,原則上應集中力量重 點在試點城市開展充電設施建設。 試點城市應將充電設施納入城市總體建設規劃,適度超前開展充電網絡建設,建立 以個人和公共停車位分散慢充為主的充電系統。 有步驟地推進現有社會停車場改造, 在主要商業區、住宅區和政府部門停車場配套建設慢速充電樁,新建社會公共停車 場和住宅區停車場按不低于停車位總量 20%的比例配套建設慢速充電樁,在城市主 要干道和火車站、機場等場所建設公共快速充電場站,依托公交場站建立公交車專 用的充換電系統。 開展新能源汽車基礎設施關鍵技術研究,研制與智能電網相融合的能量轉換技術與 設備。根據燃料電池技術進展,開展制氫、儲氫、加氫技術與裝備的研發。 (七) 實施人才和知識產權戰略 加強人才培養與隊伍建設, 以國家專項工程為依托, 培養一批國際知名的領軍人才。 加強電化學、新材料、汽車電子、車輛工程、機電一體化等相關學科建設,培養技 術研究、產品開發及管理人才。培養技術應用型專門人才。實施人才引進計劃,鼓 勵企業、大學和科研機構從國外引進專業人才。廣泛開展技術培訓,提高相關從業 人員的職業技能。 部門合作、統籌規劃、系統設計,構建全產業鏈的專利體系。加強知識產權的應用 和保護,激勵原創性技術的研究與開發,改進高校和科研機構知識產權的評價使用 制度,建立高效的知識產權評估交易辦法,加大對創新成果的獎勵力度。 (八) 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 建立“合作開發、技術共享、風險共擔”的合作開發機制,在共性基礎和前沿技術領 域, 開展聯合研發; 在產品技術領域, 以掌握核心技術為目標, 積極利用國際資源; 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在我國設立中外合資的新能源汽車技術研發機構。積極開展新能 源汽車示范推廣國際合作,選擇一個示范城市或在其局部區域,建設國際新能源汽 車聯合示范區,開展新技術評價、探索基礎設施建設和新能源汽車商業化模式。加 強政策法規交流,積極參與國際標準的協調、制定。支持企業到境外投資和上市融 資,促進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和服務出口。
五、產業布局 根據產業政策積極引導地方和社會投資,既要鼓勵積極性高、具備一定條件的企業 從事新能源汽車及零部件生產,又要防止一哄而起,避免低水平盲目投資和重復建 設。 結合示范工程,創建新能源汽車產業先導示范基地;依托現有汽車重點企業,重點 建設長春、上海、武漢、重慶、北京、廣東、安徽、浙江等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 基地。到 2020 年,培育形成 1-2 家新能源汽車產銷規模超過 100 萬輛的汽車企業集 團,3-5 家新能源汽車產銷規模超過 50 萬輛的汽車企業集團。 組建 1 個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國家級動力電池研究機構。重點建設京津、珠三角、 長三角地區動力電池產業聚集區域。到 2020 年,培育形成 2-3 家產銷規模超過 200 億瓦時、具有電池關鍵材料研發和生產能力的動力電池龍頭企業,分別形成 2-3 家 鋰離子動力電池正負極材料、隔膜、電解質等關鍵材料骨干生產企業。 重點支持形成若干家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關鍵零部件企業集團。重點培育和分別 形成 2-3 家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驅動電機、自動變速器骨干生產企業。重點支持整 車企業聯合新建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 1 家汽車電子和 1 家電力電子功率元器件專 業化企業集團。 六、保障措施 (一) 修訂《汽車產業發展政策》 調整和完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發展的相關內容。支持企業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 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及其關鍵零部件產品;大力推進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產業化和 基礎材料本地化生產;完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整車及關鍵零部件生產企業及產品準 入條件;新建車用動力電池、驅動電機、整車控制系統及電池電機的基礎材料等關 鍵零部件合資企業需具有自主研發能力和知識產權,中方股比不得低于 51%。 (二) 實施國家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研發和產業化專項 2011-2020 年, 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 重點支持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關鍵技術研發和 技術改造。以實現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大規模產業化為專項主要目標,突破和掌握一 批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關鍵核心技術,形成一批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自主品牌純電 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中重度混合動力汽車等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品。創 新專項組織實施模式, 以企業為主體, 形成由整車企業牽頭的產業聯盟, 集中力量, 開展聯合攻關。 (三) 加大財政補貼力度 2011-2015 年, 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 重點支持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和以混合動力#p#分頁標題#e#
汽車為重點的節能汽車推廣。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的示范推廣試點城市應安排專項 配套資金,主要用于支持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建設充電設施、開展電池回收,其 中對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財政補貼比例,不得低于中央財政資金的 50%。 (四) 加大稅收政策支持 2011-2020 年,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2011-2015 年, 中重度混合動力汽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消費稅和車船稅。 將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及其關鍵零部件列入《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 ,享受國 家有關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 2011-2020 年,企業銷售新能源汽車及其關鍵零部件的增值稅稅率調整為 13 %。新 能源及其關鍵零部件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以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 100% 加計扣除 。 對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及其關鍵零部件生產、研發企業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 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所取得的收入,減免營業稅。 (五) 建立基于燃料消耗量標準的財稅獎罰機制 完善汽車燃料消耗量標示管理制度,建立基于乘用車生產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和車 型燃料消耗量目標值的財稅獎罰機制。對提前達到下一階段車型燃料消耗量目標值 的節能汽車,給予財政補貼或車輛購置稅減免優惠;對未達到車型燃料消耗量目標 值的汽車產品,加征車輛購置稅;對未達到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的乘用車生產企業 的全部產品加征消費稅。 (六) 引導社會資金投入新能源汽車產業 設立中央新能源汽車產業投資基金投資于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企業和項目,鼓勵 社會資金通過參股或債權等多種方式投資新能源汽車產業。 進一步拓寬企業融資渠道。優先支持符合條件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及關鍵零部件企 業在境內外上市、 發行企業 (公司) 債券等, 充分發揮現有上市公司的再融資功能。 (七) 營造良好的新能源汽車使用環境 各級地方政府應根據本地情況,對新能源汽車免除現行的限號行駛、牌照拍賣等限 制政策,制定實行新能源汽車過路過橋費、停車費減免,充電費優惠等扶持政策。 (八) 公共機構采購公務用車向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傾斜 將符合條件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品列入有關節能環保和自主創新產品政府采購清 單(目錄) ,享受國家關于自主創新產品、節能產品等政府優先采購的扶持政策。各
級政府及公共機構, 實行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強制性采購, 逐步擴大采購規模, 2015 至 年新能源汽車采購比例不得低于 10%,節能汽車不得低于 50%。 (九) 建立完善動力電池回收和資源利用管理制度 制定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管理辦法,設定動力電池回收及再生企業準入條 件,明確動力電池收集、存儲、運輸、再生處理等環節的管理要求。研究制定促進 電池再生企業提高技術水平和環保水平的優惠政策。 完善行業準入等相關管理辦法, 合理利用鋰、稀土等戰略性資源。 七、規劃實施 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負責《規劃》實施。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規劃》的工作 分工,加強溝通協商,密切配合,盡快制訂和完善各項配套政策措施,確保實現節 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目標。有關部門要適時開展《規劃》的后評價工作, 及時提出評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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