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是資源潛力大、技術基本成熟的可再生能源,在減排溫室氣體、應對氣候變化的新形勢下,越來越受到世界各國的重視,并已在全球大規模開發利用。“十一五”時期,我國風電快速發展,風電裝機容量連續翻番增長,設備制造能力快速提高,已形成了較完善的產業體系,為更大規模發展風電奠定了良好基礎。
“十二五”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階段。為實現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目標,加快能源結構調整,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全面推進風能資源的合理利用,促進風電產業穩步健康發展,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國家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和《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 ,制訂了《風電發展“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闡述了我國2011-2015 年風電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發展目標、開發布局和建設重點,并對2020 年風電的發展進行了展望,是“十二五”時期我國風電發展的基本依據。
一、規劃基礎和背景
(一)發展基礎
1 、國際風電發展狀況
( 1 )發展現狀
風電是近年來發展最快的新興可再生能源,到2010 年底,全球累計風電裝機容量約2 億千瓦,最近5 年年均增長率約30% 左右, 2010 年新增裝機容量3900萬千瓦,是新增裝機容量最大的可再生能源電力。2010 年,全球風電裝機容量約占全部發電裝機容量的4% ,風電發電量約占全球電力消費量的2.5% 。全球風能資源分布廣泛,開發利用風電的國家和地區已有83 個,其中歐洲、亞洲、北美洲是開發規模最大的三個地區。到2010 年底,歐洲累計風電裝機容量8600 萬千瓦,亞洲累計風電裝機容量5800 萬千瓦,北美洲累計風電裝機容量4400 萬千瓦,美國、中國、德國是全球風電裝機容量最大的三個國家,分別達到4000 萬千瓦、3100 萬千瓦和2700 萬千瓦,西班牙、印度風電裝機容量也均超過1000 萬千瓦。
(2) 發展趨勢
隨著風電的大規模開發利用,風電已經在一些國家的能源供應中發揮重要作用。到2010 年底,風電在丹麥、西班牙電力消費中的比重已經達到了22%和16%,風電在歐盟總電力消費中達到了5.3% 。 隨著風電技術的進步,風電設備制造能力快速提高,風電設備正朝著特性化和大型化方向發展,2-3 兆瓦風電機組已是市場主流產品,5兆瓦及以上的大型風電機組也開始應用, 7-10兆瓦的風電機組正在研制,風電的開發也開始從陸地逐步擴展到海上。風電的技術進步和規模化發展,推動了風電開發成本迅速下降,風電的經濟性在很多地區已與常規能源發電基本相當。許多國家把大規模開發風電作為應對氣候變化、改善能源結構的重要選擇。預計今后5 -10 年,風電將繼續保持大規模發展,在電力系統中的比重將穩步土升.風電的經濟和社會效益將會更加顯著。
(3) 發展經驗
——明確穩定的國家發展目標。為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許多國家制定了發展戰略和規劃,明確了中長期風電發展目標。歐盟頒布法令,到2020 年可再生能源要占歐盟全部能源消費的20% ,歐盟各國也制定了2020 年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并提出了風電的具體發展目標和實施戰略,丹麥、英國等還提出了2050 年的發展思路,明確了風電的長期發展戰略地位。
——體系完整且有效的激勵政策。為確保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的實現,許多國家制定了專門支持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法規和政策。德國、丹麥、西班牙等采取優惠的固定電價收購風電,英國、澳大利亞、美國實行強制性可再生能源電力市場配額和綠色證書交易制度,美國、巴西、印度等對風電實行投資補貼和稅收優惠等政策,這些措施有效促進了風電市場的擴大。
——競爭和開放的電力市場機制。丹麥、西班牙等很多國家為了促進風電大規模發展,建立了適應風電特點的市場化機制,在電力市場的基礎上,規定優先調度風電,并通過市場競爭機制合理確定各類發電機組上網電價,確保風電上網和電力系統運行安全。許多國家還通過對化石能源征收能源稅、碳稅等,建立了支持風電長期發展的資金保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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