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D打印機與Google眼鏡的共同點
研究技術預測方法之前,請先思考下面的問題。
問:3D打印機和Google眼鏡存在共同點嗎?如果有,是什么?
答:有。這兩者都是在20年前發明的,如今才成為備受關注的焦點。20年,這一數字意味著專利的有效期。
3D打印機技術領域擁有專利最多的是美國人Charles W. Hull,他是3D系統公司CTO。在1986年下半年申請的專利(美國專利:4575330)的基礎上,Charles W. Hull在90年代初又申請了更為重要的基本專利。
3D系統公司銷售適用于航空、宇宙以及汽車等樣機的高價且高性能的立體制造機,該公司經常對其他公司發起專利訴訟。
至少,從別的公司角度來看,即便是沒有侵權,往往也考慮到被起訴時的負擔,會認為這是一個很不容易參與的市場。
但是,美國專利的有效期限為20年。有關3D打印技術的大多基本專利過期之后,制造3D打印機時就可以無須考慮專利侵權,這才造成了如今的3D打印熱潮。
而Google眼鏡,其實就是頭戴式顯示器和攝像頭,是包括頭戴式設備在內并可放在身上的計算機,也就是佩戴式計算機,由名為Xybernaut的美國高科技企業擁有多項基本專利。
也就是說,單獨的頭戴式顯示器并沒有問題,但是一旦與計算機相結合,就不得不考慮專利上的問題。
據稱,Xybernaut對專利授權許可很積極,但是附加條件很多。曾有兩家大型計算機公司分別自主開發了佩戴式計算機,Xybernaut得知后作為專利授權許可條件,要求他們與Xybernaut進行共同開發、共同銷售。后來,Xybernaut在2005年7月自行破產,成為了一個專門從事專利授權許可的公司。
5年后受到關注的技術往往在15年前就誕生了
這兩個案例不過是冰山一角。受專利約束,很多有益的技術無法產品化,或者說,很多商品因授權許可費負擔,成為高價商品而無法普及。
盡管如此,專利剛過有效期就打開市場的案例也很多。這類案例有兩種模式。
(1)當時誰都不關注的技術,某人率先發明擁有基本專利。由于某種理由,如無法與發明者聯系上等原因,沒有取得專利轉讓或者沒有得到授權許可,或者授權許可費過高。但基本專利大多是技術原理,難以在不抵觸其專利的基礎上進行產品化。這樣一來,如同上面那兩個案例那樣,其他公司不會參與這個市場。此外,即使取得授權許可,但許可費用過高。那產品價格也相應提高,故市場難以擴大。
(2)相反的情形:有多個企業進入這個市場,推進技術開發,并各自申請專利,并且,每個企業都想實現產品化。此時,要在不侵犯其他公司專利的前提下實現產品化,很難。當然,與其大家都無法產品化,不如締結授權許可協議,也就是締結可以互相使用其他公司專利的協議。這種做法或許很好,可企業有時也會很自負,覺得自己技術最棒,所以未必能夠合理決策。
無論哪種情形,都需要經過20年來解決。由此,來看看預測技術趨勢的方法。
通過大量分析來預測最新技術發展趨勢,是一種方法,但預測準確往往很難。基于過去的專利,發現市場沒能推廣的技術,這樣來進行預測準確度更高。
具體而言,如果預測5年后的技術趨勢,20年減去5年,也就是整理一個在15年前受到重視,卻沒有打開市場的技術清單。然后,調查15年前這項技術相關的專利。
在美國,由于有多個專利信息的免費網上服務,可以進行深入調查。通過調查申請基本專利的個人或者企業現狀、授權許可狀況,就能夠發現形成上面兩種情形的技術。
另外,美國在1995年以后申請專利的有效期與大多數國家一樣,是從專利申請后算起的20年。但是,此前是專利被認可之后算起的17年。本文主要討論有效期從申請算起20年的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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