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新華醫療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屆董事會第六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山東新華醫療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六十五次會議于2014年2月28日以書面方式通知全體董事,據此通知,會議于2014年3月10日在公司三樓會議室召開。會議應參加會議董事九人,實際參加會議董事九人,會議由董事長趙毅新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會議審議并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2013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
表決結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對,零票棄權。
二、審議通過《2013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表決結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對,零票棄權。
三、審議通過《2013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表決結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對,零票棄權。
四、審議通過《2013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
公司擬以2013年末總股本198,773,814股為基數,每10股派現金1.2元(含稅);同時,以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方式向全體股東每10 股轉增10 股。
此議案需經2013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
表決結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對,零票棄權。
五、審議通過《2013年度獨立董事述職報告》;
表決結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對,零票棄權。
六、審議通過《關聯方占用上市公司資金情況的專項說明》;
表決結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對,零票棄權。
七、審議通過《2013年度激勵獎金提取和分配方案》;
此議案需經2013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
表決結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對,零票棄權。
八、審議通過《關于續聘上會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14年度財務審計機構和內部控制審計機構的議案》;
公司擬在2014年度繼續聘用上會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本公司財務審計機構和內部控制審計機構,聘期一年,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計算,并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長根據其工作內容決定其審計報酬。
此議案需經2013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
表決結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對,零票棄權。
九、審議通過《關于為控股子公司上海泰美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北京威泰科生物技術有限公司、上海遠躍制藥機械有限公司、淄博眾生醫藥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上海方承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詳見新華醫療臨2014-015號公告)
此議案需經2013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
表決結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對,零票棄權。
十、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14年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 (詳見新華醫療臨2014-016號公告)
此議案需經2013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
關聯董事趙毅新女士、許尚峰先生回避表決。
表決結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對,零票棄權。
十一、審議通過《關于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并予以相應授權的議案》
根據公司2014年的生產經營計劃,公司擬向銀行申請全年總金額不超過人民幣22億元的綜合授信額度(最終以各家銀行實際審批的授信額度為準),授信期限為一年。所獲授信額度用于流動資金貸款;開立銀行承兌匯票、國內信用證及保函;申辦票據貼現、國內保理、貿易融資及內保外(內)貸業務等,具體融資金額將視公司運營資金的實際需求來確定。同時,授權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權代理人代表公司與貸款銀行具體協商有關前述業務的利息、費用、期限、利率等事宜,并代表公司簽署相關各項授信合同(協議)、承諾書等一切與前述業務有關的文件,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公司承擔。
此議案需經2013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
表決結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對,零票棄權。
十二、審議通過《關于變更公司經營范圍的議案》;
為拓展公司業務,擴大生產規模,公司擬將生產經營范圍內容增加“Ⅱ類臨床檢驗分析儀器”,變更后的經營范圍為:“前置許可經營項目:Ⅱ類消毒和滅菌設備及器具(6857)、Ⅲ類醫用高能射線設備(6832)、Ⅲ類醫用核素設備(6833)、Ⅱ、Ⅲ類醫用X射線設備(6830)、Ⅱ、Ⅲ類手術室、急救室、診療室設備及器具(6854)、Ⅱ類口腔科設備及器具(6855)、Ⅱ類醫用超聲儀器及有關設備(6823)、Ⅱ類病房護理設備及器具(6856)、Ⅱ類醫用激光儀器設備(6824)、Ⅱ、Ⅲ類軟件(6870)、Ⅱ類口腔科材料(6863)、Ⅱ類臨床檢驗分析儀器(6840)生產、銷售;許可證規定范圍內的Ⅱ、Ⅲ類醫療器械產品銷售;許可證批準范圍內的消毒劑、消毒器械生產、銷售。
一般經營項目:制藥設備;環保設備銷售;儀器儀表及配套軟件生產;房屋建筑工程、空氣凈化工程及室內裝飾工程設計、施工,裝飾裝修,醫療、制藥設備安裝及建筑智能化施工。”
此議案需經2013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
表決結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對,零票棄權。
十三、審議通過《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因公司經營范圍變更,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對《公司章程》做以下修改:
公司章程第十三條修改為:“經依法登記,公司的經營范圍:
前置許可經營項目:Ⅱ類消毒和滅菌設備及器具(6857)、Ⅲ類醫用高能射線設備(6832)、Ⅲ類醫用核素設備(6833)、Ⅱ、Ⅲ類醫用X射線設備(6830)、Ⅱ、Ⅲ類手術室、急救室、診療室設備及器具(6854)、Ⅱ類口腔科設備及器具(6855)、Ⅱ類醫用超聲儀器及有關設備(6823)、Ⅱ類病房護理設備及器具(6856)、Ⅱ類醫用激光儀器設備(6824)、Ⅱ、Ⅲ類軟件(6870)、Ⅱ類口腔科材料(6863)、Ⅱ類臨床檢驗分析儀器(6840)生產、銷售;許可證規定范圍內的Ⅱ、Ⅲ類醫療器械產品銷售;許可證批準范圍內的消毒劑、消毒器械生產、銷售。
一般經營項目:制藥設備;環保設備銷售;儀器儀表及配套軟件生產;房屋建筑工程、空氣凈化工程及室內裝飾工程設計、施工,裝飾裝修,醫療、制藥設備安裝及建筑智能化施工。
經營范圍以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為準。”
此議案需經2013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
表決結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對,零票棄權。
十四、審議通過《2013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表決結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對,零票棄權。
十五、審議通過《公司2013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表決結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對,零票棄權。#p#分頁標題#e#
特此公告。
山東新華醫療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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