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聯合國在1995年發布了禁止激光致盲武器公約,但各國在研究激光對抗的名義正將這種武器變成現實。軍方對非致命性武器感興趣是因為殺死一個人只會讓對方損失一個戰斗力,但如果一個人受傷或致盲,那么將需要多個人照顧傷者,會使得對方損失多個戰斗力。
激光致盲武器有著立竿見影的效果,雖然聯合國禁止研發專門的激光致盲武器,但激光武器研究并沒有停止。研究人員繼續在人造眼球上測試激光武器,美國研究人員為研究辯護時所持的一個理由是保護美國士兵,但他們也承認研究工作很容易轉變成致盲對方士兵。美國軍方在阿富汗和伊拉克使用了有效距離數公里的激光攔截系統。英國士兵則在阿富汗使用過有效距離300米的激光警告系統。這種程度的激光器在50米距離上足以對眼球造成永久性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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