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發布《國家醫療器械監督抽檢結果的通告》(第4號)(2020年第74號)顯示,國家藥監局對半導體激光治療機、超聲潔牙設備、手術衣等5個品種的產品進行質量抽檢,共27批(臺)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涉及美國賽諾秀公司、振德醫療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醫療器械企業產品。
抽檢結果顯示,美國賽諾秀公司生產的1臺半導體激光治療機產品不合格,涉及緊急激光終止器不符合標準規定。
E.M.S. ELECTRO MEDICAL SYSTEMS S.A.生產的1臺超聲潔牙設備產品不合格,涉及設備或設備部件的外部標記、輸入功率不符合標準規定。
吉林弗朗醫療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淑蘭金環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市德美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長東醫療器械集團有限公司、新鄉市榮軍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河南省宇安醫療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6批次手術衣產品不合格,涉及脹破強力-干態(產品關鍵區域)、脹破強力-濕態(產品關鍵區域)、斷裂強力-干態(產品關鍵區域)、斷裂強力-濕態(產品關鍵區域)、抗滲水性(產品非關鍵區域)不符合標準規定。
山西華鼎新泉醫療器械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血液透析器產品不合格,涉及清除率不符合標準規定。
慈溪市華寶醫療用品工貿發展有限公司、振德醫療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戈爾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河南新飄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亞都實業有限公司、新鄉市宏達衛材有限公司、新鄉市華康衛材有限公司、新鄉市華西衛材有限公司、億信醫療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永宏衛生材料有限公司、揚州市宇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生產的18批次產品醫用脫脂棉不合格,涉及酸堿度、下沉時間、吸水量、表面活性物質不符合標準規定。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符合標準規定產品,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企業所在地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和《醫療器械召回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要求,及時作出行政處理決定并向社會公布。
除此以外,國家藥監局表示,企業所在地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督促相關企業對抽檢不符合標準規定的產品進行風險評估,根據醫療器械缺陷的嚴重程度確定召回級別,主動召回產品并公開召回信息,并督促企業盡快查明產品不合格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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