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在藍天保衛戰百日沖刺行動中,查處了一批涉氣違法案件。為加大違法行為曝光率,敲響企業必須按規定使用污染防治處理設施的警鐘,近日,東莞市生態環境局通報了3起涉氣違法典型案例,以下是其中一起,關于激光雕刻造成的廢氣排放。
服飾輔料公司涉嫌以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
基本案情:
2020年11月19日,東莞市生態環境局橋頭分局執法人員對廣東榮冕服飾輔料科技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該單位已辦理營業執照并通過環保審批驗收。
現場檢查時,該單位五樓的激光鐳射工序設備正在開工生產,產生非甲烷總烴廢氣,已配套廢氣處理設施(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裝置),配套的廢氣處理設施正在運轉。經核查確認,執法人員在樓頂的激光雕刻的廢氣處理設施位于UV光解和活性炭吸附箱前的收集管道上,發現有2個長方形的直排口(尺寸分別約為長24公分x寬26公分和長13公分x寬15公分),部分激光雕刻廢氣未經處理直接排放至外環境。該單位以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條第二款的相關規定,擬對其立案處罰,并依法進行查封。
案例分析:
該單位廢氣處理設施有2個長方形直排口,部分生產廢氣未經處理直接排放至外環境,客觀上構成了通過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造成污染環境的違法行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通過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要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和移送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因此,企事業單位及個人在算經濟賬的同時,也要打好生態賬的算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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