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涉及到一些物理知識,從科學定義上,光子也是粒子, 被稱為“規范玻色子”,激光也是粒子被激發后的不穩定狀態形成的。
粒子在受到外部光子刺激后,高低能層級對向躍遷產生“受激輻射”現象,輻射出與刺激它的光子同等性質的光,甚至弱光能激發出強光,經過“受激輻射”的放大效應后,光的能量變得更高,由此產生了激光。
所以,如果非要杠的話,把激光歸類為粒子武器也不是不可以,但這性質就與指著猿猴說人科=人一樣。
軍事上一般將激光稱為“高能射線武器”或“定向能武器”,要么就干脆叫“激光武器”,現代激光武器化技術才剛剛摸著點門道,所以各方面都沒拿激光武器去搞什么標準化名詞定義。
如果反過來解讀的話,所謂的“激光武器”在很多時候都算不上“武器”,只能是“工具”,比如戰機的激光制導、半主動激光制導,短程戰術導彈的激光駕束,坦克的激光測距等等,如果除開高能激光炮、激光攔截系統等硬殺傷能量武器,大部分激光武器與“粒子武器”這種概念上被定性為殺傷性兵器的東西有本質的不同。
“粒子武器”是個比較寬泛的模型概念,迄今所有號稱“粒子炮”的動漫卡通影視作品基本都是扯。
“粒子”這個概念本就大的可以,人類定義的自由態存在的最小物質都是粒子,像光子、電子、質子等等都是,從基本粒子概念扯的話可以扯到輕子、夸克、玻色子這些構成,所以這話題比較令人無語,我們只需要明白基本概念即可。
比如一些科幻小說中定義的“瞬間轉移”的實現方法,就是把人瞬間分解成粒子,然后加速到接近光速或干脆超光速(以腦洞而論),讓人超越時空或到達某一地點再重組回來,實際上這種做法已經可以看做是一種粒子炮了。
人類目前能進行粒子加速的最強設備是歐洲的“強子對撞機”,它的目的是通過對粒子的加速,促成粒子之間的撞擊,然后測量出發散的亞原子粒子,尋找“超對稱粒子”等現象,破解“物質質量來源”的奧秘。如果說世界上最像“粒子炮”的東西,恐怕就是這個對撞機了,它能將兩束質子加速到14萬億電子伏特的高能態。
不過,對撞機這門“粒子炮”雖然在粒子的受激邏輯上與激光有共同點,但基本概念卻是不同的,就算二者真的做成了“炮”,其攻擊效應也是完全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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